什么是白衣骑士战略、毒丸战术?毒丸计划的使

大明星 2023-08-12 21:36www.nygn.cn女明星

什么是白衣骑士战略、毒丸战术

1、当公司成为其他企业的并购目标后,公司的管理层为阻碍恶意接管的发生,寻找一家友好公司进行合并,而这家友好公司被称为白衣骑士。受到管理层支持的“白衣骑士“的收购行动成功可能性很大,公司的管理者在取得机构投资者的支持下,甚至可以自己成为白衣骑士,实行管理层收购。

2、毒丸战术是反收购的一种战术,亦称“股东权利计划”。目标公司向股东发行一种购股权证,允许在恶意收购者持股达一定比例,公司面临被收购的危险时,持证人有权以特定价格买进公司一定数额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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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分析

在2002年丽珠集团的股权之争中,公司管理层与第一大股东光大集团不合,光大集团有意将全部股权转让给合作伙伴东盛科技。为了避免公司控制权落入东盛科技之手,公司管理层主动与太太药业配合,将公司第二大股东丽士投资所持有的丽珠集团的股份以较优惠的价格全部转让给太太药业。

丽士投资由丽珠集团员工持股会持股90%。太太药业通过二级市场收购流通A股和B股,以及协议收购法人股等方式最终成为丽珠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太太与丽珠有很强的互补性需求,前者缺少像丽珠那样的优势品牌的处方药以及销售渠道,而后者也需要“太太式“的管理。

所以,通过引进“白衣骑士“,丽珠集团既避免了被非友好方所控制,又促进了行业发展,提高了公司的整体质量和竞争力。

百度百科-毒丸战术


毒丸计划的使用条件

在最常见的形式中,一旦未经认可的一方收购了目标公司一大笔股份(一般是10%至20%的股份)时,毒丸计划就会启动,导致新股充斥市场。一旦毒丸计划被触发,其他所有的股东都有机会以低价买进新股。这样就大大地稀释了收购方的股权,继而使收购变得代价高昂,从而达到抵制收购的目的。美国有超过2000家公司拥有这种工具。
毒丸术是一种负向重组方式。通常情况下表现为目标公司面临收购威胁时,其董事会启动“股东权利计划”,通过股本结构重组,降低收购方的持股比例或表决权比例,或增加收购成本以减低公司对收购人的吸引力,达到反收购的效果。

什么是毒丸防御策略

毒丸术(Poison Pill)就是反收购措施的一种,它在美国的使用相当普遍,也被称作毒丸计划,于1985年在美国的特拉华州法院被判决合法化。毒丸计划是反对恶意收购的股东权益计划,正式名称为“股权摊薄反收购措施”。最早起源于股东认股权证计划,当上市公司面临收购威胁时,其董事会启动“股东权利计划”,向普通股股东发行优先股,一旦公司被收购,股东持有的优先股就可以转换为一定数额的收购方股票。通过股本结构重组,降低收购方的持股比例或表决权比例,或增加收购成本以减低公司对收购人的吸引力,达到反收购的效果。

《在远方》中,毒丸计划是什么意思

当一个公司一旦遇到恶意收购,尤其是当收购方占有的股份已经达到10%到20%的时候,公司为了保住自己的控股权,就会大量低价增发新股。

毒丸计划

        毒丸计划是美国著名的并购律师马丁·利普顿1982年发明的,正式名称为“股权摊薄反收购措施”,最初的形式是目标公司向普通股股东发行优先股,一旦公司被收购,股东持有的优先股就可以转换为一定数额的收购方股票。常见的形式是未经认可的一方收购了目标公司一大笔股份(一般是10%至20%的股份)时,毒丸计划就会启动,导致新股充斥市场。一旦被触发,其他所有的股东都有机会以低价买进新股。这样就大大地稀释了收购方的股权,继而使收购变得代价高昂,从而达到抵制收购的目的。

 

毒丸计划实例
 

        美国第九城市案例美国东部时间2009年1月8日,第九城市宣布,为保护九城及其股东的利益,该公司董事会决定实施一项股东权益计划。在2009年1月22日营业结束后,每一份第九城市已发行普通股将被授予一份权益,该权益将附属于九城已发行股份上。当某一个人或团体(即收购人)拥有九城不少于15%有投票权的股份(触发事件)时,该权益方能被行使。

触发事件发生后,除收购人外的股东,可以以股东权益计划中设定的行权价格购买价值为行权价格两倍的股权。除非被九城中止,或在到期前被九城赎回权益,此项股东权益计划直至2019年1月8日前均有效。

毒丸计划是美国著名的并购律师马丁·利普顿(MartinLipton)1982年发明的,正式名称为“股权摊薄反收购措施”。

毒丸计划一经采用,至少会产生两个效果一种是威慑恶意买家;另一种是减少有意采纳该计划的买家数量。1985年,美国特拉华法院将这项反收购措施合法化。2005年,面对大收购,新浪采取了毒丸计划,,盛大只能放弃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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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丸计划一般分为““弹出”计划和“弹入”计划。“弹出”计划通常是指购买股票和优先股。例如,以100美元购买的优先股可转换为目标公司200美元的股份。

“弹出”计划的最初影响是提高股东愿意在收购中接受的最低价格。如果目标公司的股价为50元,则股东不会接受低于150元的所有报价。因为150元是股东购买股票的溢价,等于50元股票价格加200元股票减去100元股票购买成本。此时,股东可获得的最低股票溢价为200%。

马斯克终止对推特的收购,原因是什么

之前闹得沸沸扬扬马斯克要对推特进行收购,而且已经到了的阶段,当前马斯克突然宣布要停止收购计划是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的。

1、推特的性价比在丧失

之所以马斯克想要在短时间内收购推特是因为在美国几大,即使交流平台上面推特,他的性价比是最高的,就是因为推特正在走下坡路,而对比其他的即时交流平台来说,推测它能够产生的影响力也是比较大的,而也有着一个比较低的价格,这也是马斯克对于推特的直接看法。由于马斯克宣布收购计划以后推,特也是经过了多轮的股东大会来讨论相应的收购决议,在此过程当中推特也是有了几轮的上涨,整体的价格已经超出了马斯克的预期,整体的性价比已经不如从前。

2、马斯克的特斯拉股价不断下跌导致手中流动现金紧张

马斯克作为特斯拉的创始人特斯拉,在最近的股价也由于美国大盘的影响受到了比较大的下跌,这就直接导致马斯克的财富有了快速的缩水。特斯拉的股价已经由4月份的1100美元,到现在7月份已经跌到了750万美元,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对于马斯克来说,他会觉得自己已经没有更多的流动资金去收购推特,而当时马斯克宣布收购推特的时间也是特斯拉大涨的时候。

3、毒丸计划使得马斯克最终放弃

为了限制马斯克对推特的恶意收购,推特的股东大会也是推出了“毒丸计划”,也就是说通过稀释股权的方法来抬高马斯克的收购成本,从根本上说马斯克需要付出高额的代价,而且这个代价远超于推特的实际成本,通过这样的方式来阻止马斯克的收购。所以说,巨大的成本代价让马斯克最终放弃了收购计划。

什么是“毒丸计划“

什么是毒丸计划?
在所有反收购案例中,毒丸(poisonpill)长期以来就是理想武器。毒丸计划是美国著名的并购律师马丁·利普顿(MartinLipton)1982年发明的,正式名称为“股权摊薄反收购措施”,最初的形式很简单,就是目标公司向普通股股东发行优先股,一旦公司被收购,股东持有的优先股就可以转换为一定数额的收购方股票。
在最常见的形式中,一旦未经认可的一方收购了目标公司一大笔股份(一般是10%至20%的股份)时,毒丸计划就会启动,导致新股充斥市场。一旦毒丸计划被触发,其他所有的股东都有机会以低价买进新股。这样就大大地稀释了收购方的股权,继而使收购变得代价高昂,从而达到抵制收购的目的。美国有超过2000家公司拥有这种工具。
“毒丸”计划一般分为“弹出”计划和“弹入”计划。“弹出”计划通常指履行购股权,购买优先股。譬如,以100元购买的优先股可以转换成目标公司200元的股票。“弹出”计划最初的影响是提高股东在收购中愿意接受的最低价格。如果目标公司的股价为50元,那么股东就不会接受所有低于150元的收购要约。因为150元是股东可以从购股权中得到的溢价,它等于50元的股价加上200元的股票减去100元的购股成本。这时,股东可以获得的最低股票溢价是200%。
在“弹入”计划中,目标公司以很高的溢价购回其发行的购股权,通常溢价高达100%,就是说,100元的优先股以200元的价格被购回。而敌意收购者或触发这一事件的大股东则不在回购之列。这样就稀释了收购者在目标公司的权益。“弹入”计划经常被包括在一个有效的“弹出”计划中。“毒丸”计划在美国是经过1985年德拉瓦斯切斯利(DelaanceChancery)法院的判决才被合法化的,由于它不需要股东的直接批准就可以实施,故在八十年代后期被广泛采用

在财务领域里,什么叫毒丸计划

毒丸(poison pill)长期以来就是理想武器。毒丸计划是美国著名的并购律师马丁·利普顿(MartinLipton)1982年发明的,正式名称为“股权摊薄反收购措施”,最初的形式很简单,就是目标公司向普通股股东发行优先股,一旦公司被收购,股东持有的优先股就可以转换为一定数额的收购方股票。毒丸计划于1985年在美国特拉华法院被判决合法化。
在最常见的形式中,一旦未经认可的一方收购了目标公司一大笔股份(一般是10%至20%的股份)时,毒丸计划就会启动,导致新股充斥市场。一旦毒丸计划被触发,其他所有的股东都有机会以低价买进新股。这样就大大地稀释了收购方的股权,继而使收购变得代价高昂,从而达到抵制收购的目的。美国有超过2000家公司拥有这种工具。
“毒丸”计划一般分为“弹出”计划和“弹入”计划。“弹出”计划通常指履行购股权,购买优先股。譬如,以100元购买的优先股可以转换成目标公司200元的股票。“弹出”计划最初的影响是提高股东在收购中愿意接受的最低价格。如果目标公司的股价为50元,那么股东就不会接受所有低于150元的收购要约。因为150元是股东可以从购股权中得到的溢价,它等于50元的股价加上200元的股票减去100元的购股成本。这时,股东可以获得的最低股票溢价是200%。
在“弹入”计划中,目标公司以很高的溢价购回其发行的购股权,通常溢价高达100%,就是说,100元的优先股以200元的价格被购回。而敌意收购者或触发这一事件的大股东则不在回购之列。这样就稀释了收购者在目标公司的权益。“弹入”计划经常被包括在一个有效的“弹出”计划中。“毒丸”计划在美国是经过1985年德拉瓦斯切斯利(DelaanceChancery)法院的判决才被合法化的,由于它不需要股东的直接批准就可以实施,故在八十年代后期被广泛采用。
毒丸计划一经采用,至少会产生两个效果其一,对恶意收购方产生威慑作用;其二,对采用该计划的公司有兴趣的收购方会减少。
有许多研究认为,毒丸计划这一反收购工具往往用于抬高主动收购方的价码,而非真正阻碍交易的达成。20世纪80年代,美国经济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易手率高,公司股权控制变化极大,毒丸计划是一种被广泛采用的反收购手段。但在公司治理越来越受重视的今天,毒丸计划的采用率已大幅度下降。公司董事会不愿给外界造成层层防护的印象。公司治理评估机构也往往给那些有毒丸计划的公司较低的评级。一般情况下,投资者也不愿意看到董事会人为设立一道阻碍资本自由流通的障碍。
毒丸术亦称毒丸计划,最早起源于股东认股权证计划。这一认股权证计划授权目标公司股东可以按照事前约定的高折价认购目标公司股票的认股权证(flip-in pill中性反应的毒药丸子),或也可以认购成功收购公司股票的认股权证(flip-overpill烈性的毒药丸子),全面成功的设计方案可以令其“毒性”兼而有之。1985年,美国德拉瓦斯切斯利(Delaance Chancery)法院判决毒丸术合法,确认毒丸术的实施无须股东直接批准即可实施。毒丸术在八十年代后期在美国被广泛采用。但实践表明,毒丸术对目标公司股价和股票收益的影响甚微。
毒丸术是一种负向重组方式。通常情况下表现为目标公司面临收购威胁时,其董事会启动“股东权利计划”,通过股本结构重组,降低收购方的持股比例或表决权比例,或增加收购成本以减低公司对收购人的吸引力,达到反收购的效果。
毒丸术与反并购紧密相关,是很好的事前防御准备。它有助于抑制敌意收购,在公司内部多种防御策略选择中应该是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在美国适用尤其广泛,许多有一定远期前景的公司出现暂时性股价暴跌,则这些公司极易成为被收购目标。譬如许多互联网公司在遭遇股价暴跌时就会面临敌意收购,此时互联网公司往往采用毒丸术,以防范可能发生的敌意收购。
毒丸术在美国盛行的原因与美国的法律环境有关,根据美国普通公司法的规定,美国公司只要在其公司章程中有明确授权,即享有各种类别股份的发行权而无须其他审批,,毒丸术在美国很有市场。但同为英美法系的英国却没有这样的土壤,因为在英国公司法中明确指出采用毒丸术作为反并购手段不合法。
目标公司一般在企业章程中作特别规定,如规定一旦遭遇恶意收购者,收购者须向企业的各种利益主体,包括原有的股东、债权人以及企业的高级管理者支付一笔可观的补偿金额,从而给收购设置极高的附加成本,驱赶潜在的套利者。目标公司也可以采取出售或者分拆被收购者看重的优良资产、增加企业的负债额以提高企业的杠杆比率、向股东发放额外的红利等一般性的财务性措施降低恶意收购者收购价值。
毒丸术有如下常见表现形式
1、股东权利计划
该计划表现为公司赋予其股东某种权利,多半以权证的形式体现。
权证的价格一般被定为公司股票市价的2-5倍,当公司被收购且被合并时,权证持有人有权以权证购买新公司/合并后公司的股票。例如,A公司股票并购前的市价为5美元/股,其毒丸权证的执行价格被定为股票市价的3倍即15美元,此时B公司拟收购A公司(吸收合并情形),或B公司收购A公司后新设合并成立C公司(新设合并情形),若并购后的合并公司/新公司的股票市价为20美元/股,则原A公司股东即权证持有人可以15美元的价格购买3股B公司(吸收合并情形)或C公司(新设合并情形)股票,对应市值就达到3股×20美元/股=60美元。
当恶意收购者收集超过了公司预定比例(比如15%)的股票后,除恶意收购者以外的权证持有人被授权可以半价或折扣一定的比例购买公司股票。在某些情况下,每一权证可以直接兑换该公司1股普通股。
当目标公司遭受被并购风险时,权证持有人可以目标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任何“合理”价格,向其出售手中所持目标公司股票套取现金、短期优先票据或其他证券,若目标公司股票出售比例较高,则必然大大消耗/耗尽目标公司现金,致使目标公司现金流吃紧,财务状况极其恶化,使恶意收购者望而却步。
2、兑换毒债
这就是指公司在发行债券或借贷时订立毒药条款,该条款往往作如下规定,即在公司遇到恶意并购时,赋予债权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行使向公司要求提前赎回债券、清偿借贷或将债券转换成股票的选择权。这种毒药条款存在,促进了债券发行,大为增加了债券的吸引力,并且令债权人有可能从接收性出价中获得意外收获。
毒丸术也可作如下分类
1、负债毒丸计划
该计划指目标公司在恶意收购威胁下大量增加自身负债,降低企业被收购的吸引力。例如,目标公司发行债券并约定在公司股权发生大规模转移时,债券持有人可要求立刻兑付,从而使收购公司在收购后立即面临巨额现金支出,降低其收购兴趣。
2、人员毒丸计划
该计划指目标公司全部/绝大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共同签署协议,在目标公司被以不公平价格收购,并且这些人中有一人在收购后将被降职或革职时,全部管理人员将集体辞职。这一策略不仅保护了目标公司股东的利益,而且会使收购方慎重考虑收购后更换管理层对公司带来的巨大影响。
作为防御性条款,正常情况下,毒丸术体现不出其存在价值。但公司一旦遇到恶意收购,或恶意收购者收集公司股票超过了预定比例,则该等权证及条款的作用就立刻显现出来。毒丸术的实施,或者是权证持有人以优惠价格购得兼并公司股票(吸收合并情形)或合并后新公司股票(新设合并情形)或者是债权人依据毒药条款向目标公司要求提前赎回债券、清偿借贷或将债券转换成股票,从而客观上稀释了恶意收购者的持股比例,增大收购成本,或者使目标公司现金流出现重大困难,引发财务风险,使恶意收购者一接手即举步维艰,这种感觉,好似人吞下毒丸,得不偿失呀。

《在远方》中,毒丸计划是什么意思黄金降落伞又是什么意思

毒丸计划和黄金降落伞这两个其实都是一个意思。就是给与员工股权,内部稀释收购方的股权,一来这样会加大收购方的资金投入,二来也让投资方的股权降低,避免投资方一家独大。

“毒丸计划”是一种反抗恶意收购的有效方法,其本质就是稀释股权。剧中的刘云天,他本身也是远方快递的一个大股东,手中握有不少远方的股票。我们都知道股票要达到一定比例,才能拥有控股权。刘云天打算趁人之危,在远方快递出问题时大量收购股票,这样一来他新买的股票再加上他原有的股票,就能在远方拥有控股权了。

“黄金降落伞”

“黄金降落伞”是毒丸计划的一部分,本质是在公司被收购时,保护高层管理者的经济利益。如果一个公司被收购了,那么被并入新公司后,原来的高层管理者很难再找到合适的位置,基本都会被收购牵连而失去原来的工作。这部分人将成为收购的被牺牲者。

黄金降落伞(GoldenParachute,又译金色降落伞),是指作为企业的高级管理层,在失去他们原来的工作后,公司从经济上给予其丰厚保障,最早产生在美国。“黄金”意指补偿丰厚,“降落伞”意指高管可规避公司控制权变动带来的冲击而实现平稳过渡。这种让收购者“大出血”的策略,属于反收购的“毒丸计划”之一。其原理可扩大适用到经营者各种原因的退职补偿。而这些补偿包括股票期权、奖金、解雇费等。

为对付这种可能的风险,美国不少企业都制定有“黄金降落伞”的制度。凭着这一纸契约,当企业被收购或兼并时,原来的一些企业高层经营管理者便可以安全脱出,另谋高就,不受经济损失。在美国,每年排名在一千以内的大型企业中约有20%的企业与其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签订了这种契约。这也是企业留住人才的有效方法之一。

为了留住高层管理人才,很多国外的公司都会和高层员工签订“黄金降落伞”协定,约定一旦公司被收购,这些人都将得到数量丰厚的经济补偿。

什么是毒丸计划

当一个公司一旦遇到恶意收购,尤其是当收购方占有的股份已经达到10%到20%的时候,公司为了保住自己的控股权,就会大量低价增发新股。

毒丸计划是美国著名的并购律师马丁·利普顿(MartinLipton)1982年发明的,正式名称为“股权摊薄反收购措施”。

毒丸计划一经采用,至少会产生两个效果一种是威慑恶意买家;另一种是减少有意采纳该计划的买家数量。1985年,美国特拉华法院将这项反收购措施合法化。2005年,面对大收购,新浪采取了毒丸计划,,盛大只能放弃新浪。


扩展资料

毒丸计划一般分为““弹出”计划和“弹入”计划。“弹出”计划通常是指购买股票和优先股。例如,以100美元购买的优先股可转换为目标公司200美元的股份。

“弹出”计划的最初影响是提高股东愿意在收购中接受的最低价格。如果目标公司的股价为50元,则股东不会接受低于150元的所有报价。因为150元是股东购买股票的溢价,等于50元股票价格加200元股票减去100元股票购买成本。此时,股东可获得的最低股票溢价为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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