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赋税的汉代,为何每年还有大量百姓卖掉耕地
今天趣怪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一篇关于赋税的文章,欢迎阅读哦~
翻开中国古代史书典籍,我们不难发现“轻徭薄赋”的政策在任何时代都备受史官和文学大家所推崇。这不仅因为“轻徭薄赋”这一理念是历代百姓所梦寐以求之事,而且更是历代先贤大儒所认为的“施王政、兴教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果要问中国古代王朝中哪一个朝代真正实现了“轻徭薄赋”这一理想,则首推。自汉朝立国初年国家定下“休养生息”政策之后的数百年间,汉朝税额规定的征收数目就只有“十五税一”,而且在政策实际执行中有时百姓只要缴纳一半即可,即“三十税一”。
除了低税率外,官方每逢重要年头甚至还会全国性的施行免税政策,在在位期间,国家甚至曾经连续免收田租达十一年之久。按照儒家标准,汉代不仅真正做到了“王者之政”,甚至做得比他们理想中的还要好。
但在汉代“王者之政”的另一面,每年有大量百姓卖掉耕地甘心为奴,受封建地主所驱使,那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一、繁重的兵役和力役制度
在汉代,男子服兵役是一种强制性的国民义务,任何人都不能逃避。汉代兵役制度分为三种,每一个男性国民都要轮流进行服役
第一种是到中央军队服兵役,即我们所熟知的南北军。南军的主要职责是守卫皇宫的安全,相当于宫廷;北军的任务则是负责护卫首都长安城的安全,即首都卫戍部队。南北军是由各地壮丁轮流到中央戍守一年,因为守卫的是首都,在中央服役期间的所有花费都由朝廷负担,待遇是及其优渥的。
第二种是到边疆地区戍守,在汉朝被称之为戍卒。与中央军不同,无论是来回旅费还是食宿费用朝廷是都不负责的,全部都由戍卒自己负担。虽然依照汉制边疆戍卒只需戍边3天,由于古代交通不便,往往戍边来回的时间都要在半年以上,况且在这期间的一切费用都要自己负责,对于靠土地吃饭的农民来说这无疑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第三种是在原地方服兵役。相较于前两种兵役制度,第三种看起来还算是很仁慈的,每年为期一个月,期满就可以回乡,但其间花费仍需自己自理。
除了服兵役之外,百姓还要服力役。每个公民每年都要抽出一个月来无条件替国家做义务劳动,去修建一些例如城墙、宫殿、皇陵之类的国家工程。在汉代,这种叫做“更卒”。在古代社会,这种力役是纯义务性质的,国家不会出一分钱,所有花费都由民众自己负责。
猛地一看除了第二种之外,汉朝兵役制度还不算繁重。我们需要知道的是在汉朝那个全民皆兵的国家,服兵役并不是把这三种兵役来过一次就没事了,而是自二十三岁开始就不断循环重复直到五十六岁才算结束,而且除了中央军外,其余都要自己承担花费,对于小农经济的中国社会大众来说无疑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二、逃无可逃的人头税
自秦末天下大乱到为期四年的楚汉争霸结束,中国的人口和社会经济都遭到了毁灭性的破坏。为了稳定国计民生,虽然汉朝初年在实行“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的政策以促进社会经济恢复和发展,但与此,汉朝政府并没有放弃对百姓征收人头税的政策。
汉代人头税分为两种,一种是“口赋”,即对未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又称儿童人口税;另一种是“算赋”,就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
(一) 口赋
汉朝立国之初规定,口赋征收范围是七岁到十四岁的儿童,每人每年二十三钱。
“民年七岁至十四出口赋钱,人二十三。二十钱以食天子,其三钱者,武帝加口钱以补车骑马。”《汉仪注》
时期,由于国家对外用兵日多,国库日益捉襟见肘,无奈之下又改为从三岁开始征收,“民产子三岁,则出口钱”。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年间才又改为从三岁开始征收。末年,由于政治黑暗,为了满足统治者的奢侈生活,东汉朝廷居然将口赋的征收年龄下调至一岁,天下百姓到了“民多不举子”的悲惨境遇。
(二)算赋
汉高祖四年(公元前203年),朝廷下令正式征收算赋,规定凡年龄15岁到56岁的成年男女每年缴纳一算,即120钱。
“民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赋钱,为置库兵车马。”《汉仪注》
惠帝在位期间,政府还曾将算赋作为一种鼓励人们生育的政治手段。“惠帝六年,女子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也就是说女子到了十五岁还没有出嫁成家的,人口税就要交常人的五倍,即600钱。
后来随着国家的发展,政府也会有临时性的减赋政策。比如汉文帝在位期间最低时每人每年缴纳40钱即可,昭帝、成帝时期也有过类似的减赋政策,但终因是政策性的因素,这种减赋措施并不会长期施行,百姓身上的负担依旧很重。
所谓田赋,有“田”才有“赋”,也就是说田赋是拥有土地的人缴纳的税种,没有土地的人就不用缴纳田赋。没有耕地的人虽然不用缴纳田赋,人头税却是他们逃不掉的。
在汉朝,从出生到退休,只要名字出现在政府的户口册子上,所有人都要交人头税。虽然田赋税率很低,但对于一家人来说人头税还是要交不少。
三、私人奴隶的优越待遇
随着汉代土地兼并现象的愈演愈烈,大量百丧失了自己养家糊口的土地,自己的生存都成了问题,但却仍要承担政府分摊下来的各种兵役、劳役和人口税。
没钱交税,欠税的农民会被充作官奴,被迫在各级官府衙门中充当苦力做事。不仅待遇十分差劲,而且当了奴隶也要交人口税,还要加倍上缴。
于是相比于官奴,许多人宁愿出卖自己去私人家做奴隶。这是因为卖给私人当奴隶不但不用自己出人口税,而且私人奴隶的生活在相当程度上还要远远优越于当时的普通民户。
虽然养着大批奴隶要出双倍的人口税,那些有着大批奴隶的地主却省下了大量雇佣劳动力的钱。他们不但用自己手中的奴隶去种田劳作、开垦荒地,个别有权有势者甚至还用这些奴隶去进行入山烧炭、砍伐开矿之类的活动。这些经济活动带给地主的利益要远远大于他们所出的人口税,多余的钱还可以拿来一部分改善奴隶生活,吸引更多的人来为自己服务。
在那个脆弱的小农经济时代,虽然国家田赋征税很低,农业产量也很低。遇到丰收年景,除去各种税役花费之外,百姓勉强还可丰衣足食,一旦遇到天灾人祸,蝗水旱灾,无数百姓便会立即破产。
在男耕女织的社会中,男性就相当于家中所有的劳动力。这唯一的劳动力除了每年要负担全家人的人头税外,一年之中还要花费至少两个月的时间为国家无偿服务。这样而来的后果就是不但自己田地来不及照顾,而且服役期间的花费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在服役期间不仅赚不到钱,相反还会自己搭上不少钱,对于本不富裕的农民来说繁重的兵役和力役制度无疑是的事情。
政治清明、天下太平的前期汉朝百可苟活,随着后期土地兼并现象的愈演愈烈,百姓身上的税赋也越来越重。在那些走投无路的百姓看来,相比于做奴隶,如何活下去才是他们需要考虑的切身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