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回避制度”是指什么意思?
四十二年,老已然年近七十。对于一个近七十岁的老人来说,眼花耳聋无法避免。但也许是他的操劳引发了上苍垂怜,肉体磨损并未放慢他的思路,在处理繁杂公务的时候他依然能得心应手。而相比于青年时期,岁月的洗礼让他更能洞察藏在臣子背后的心机。在同大臣的交流中,往往一个眼神和一句话就能了然事情原委。
按照惯例,每逢地方官回京述职,皇帝都会在户部的引荐下接见其中的能臣贤吏。这种接见对皇帝和朝廷来说往往只是一种礼仪, 无益于中央和地方的联系。地方官的执政得失早已被无数封秘密奏折送达御览,该知道的皇帝早已经知道,不该说的地方官也绝对不会在这种场合走漏风声。它背后的象征作用却又没有其他方法能够替代,非如此不能显示皇恩浩荡,非如此无法让的地方官相信当朝天子密切的注视着自己。
对于被户部引荐的地方官来说,这种接见却是实实在在的殊荣,而这种殊荣又十分容易成为升迁路上的垫脚石。为了能够博得圣上欢心,他们无不做万全之备,生怕哪一句话不能让圣上满意,断送了大好前程。
这种礼仪性的接见多是在皇帝的寒暄中开场,在臣子的表忠心后结束。古往今来,象征性的仪式都以预想的结局收场,但乾隆四十二年的这场君臣之会却不怎么如人所愿,还差点让接受召见的地方官深陷囹圄。
此次接受召见的是外放绍兴的六品张廷泰。在得知自己将要面圣之后,张廷泰做足了功课,设想过每一个乾隆爷会提到的问题,从执政得失,到对中央政策的看法,哪怕是官府吃喝用度的细枝末节他也思考再三。
对于一个六品通判来说,能够一睹天颜十分不易。通判一官在清朝时又名“分府”,工作内容为辅佐知府行政。通判的工作地一般在知府无法亲自管理的偏远边陲。
张廷泰与一众通判不同,他的工作地在浙江绍兴。绍兴比邻杭州,非但不属于偏远边陲,还十分富庶。在这里设通判官,是因为江浙一带过于富有,政务太繁忙所致。通判之间官位无高低,但职缺有好坏。在绍兴任通判,必然是众多其中的佼佼者。现在又得到圣上召见,日后必会官运亨通。
绍兴通判张廷泰一睹天尊后开始汇报自己履历,他刚说完自己是顺天府(今北京)人,就面漏愠色。原来乾隆皇帝听出了他的江浙口音。唐诗中说“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催”,除了少数具备极佳语言天赋的人能在几种地方口音之间转换外,平常人一辈无法改掉自己牙牙学语时候养成的家乡话。
听出张廷泰的江浙口音之后,乾隆立刻询问他一个北京人为何能说出地道的绍兴话。虽然张廷泰做足了功课,如何也想不到自己的口音会引得圣上发怒。已然哆嗦成筛糠的他只好低头辩解自己年幼时候随父亲旅居绍兴,所以才学得绍兴口音。这个解释自然不能让乾隆皇帝满意,君臣此次会面不欢而散。
不久之后乾隆皇帝下谕张廷泰年幼旅居绍兴,属于大清典制中寄籍一项,现在绍兴任职违反了回避制度。虽然通判官微人轻,回避制度严肃不可违反。现将张廷泰调往福建任通判,以示惩罚。各省官员立刻查明自己辖区内有无类似情况,如果发现立刻同邻省对调。再经发现,严惩不贷。
原来乾隆皇帝对张廷泰这个人到底来自绍兴还是顺天府并不在乎,他关心的是自己祖父皇帝题准的回避制度是否得到遵守。
中国古代十分重视人事回避制度,简单来说回避制度就是某一职位不允许满足特定条件的人担当。
我国古代回避制度以地域回避为典型,确立于两汉,完备于明清。在康熙时期,清朝的回避制度就已经形成明文。
清朝的回避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特殊机构回避、地域回避和亲族回避。
特殊机构回避是指军机处、都察院等机构针对特定人员制定的回避制度。
其中广为人知的是军机处的亲王回避制度。出于限制皇族权力的需要,军机处在设立之后的一百二十多年里都不允许亲王担任,这种回避制度直到年间才被打破。除此之外,户部还不许任用江浙一带的人,因为这里是大清粮食的主产区,举国所食仰赖于此,为了防止户部官员同地方勾结,所以回避。特殊机构的回避制度属于回避制度中的特事特办,最重要的还是地域回避和亲族回避制度。
地域回避就是异地为官。
从汉朝开始中央政府就有目的的实行地域回避。清朝从年间开始,总督和巡抚以下的地方官就不允许在籍贯省任职。康熙四十二年定例,官员任职地需要同自己籍贯省相距五百里。地域回避制度各朝各代都严格执行。它之所以格外受到重视,是中央集权的特殊性决定的。
现在人们在谈论古代中央集权的时候总会说一句话,叫做“皇权不下县”,为什么“皇权”无法下县呢?这是因为皇帝的权力必须依靠地方官代理行使,而官员的多寡受人口、经济、土地等多种因素影响,人数不可能多到深入基层。政府层级越多,官员同皇帝的距离越远,受中央的控制就越小。所以皇帝的权威往往只能同政府机构一同止于县级。
县以下,实际上是一个个不怎么受朝廷管理,各自独立的宗族组织。也就是说,古代中国实际上由两个系统构成,上部是以皇帝为中心,地方官为触手的政府系统,下部是无数个独立的地方宗族。政府系统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权力,宗族负责基层自治。两个系统虽然信奉同样的,但多数时候平行发展,只在税收、征兵、基建、赈灾等时候产生交集。
这种情况下皇帝最怕什么?是害怕代自己行使权力的地方官同地方势力联合起来蒙蔽自己。为了切断基层官员同地方势力的联系,地域回避应运而生。在实行回避制度的,清政府还严格规定了地方官的任期。以往人们有三年一任知县的说法,但在实际上,知县的平均任期还不到一年。
清朝的地域回避包括原籍(祖籍)回避和寄籍回避。在宗族组织没有解体的时候,原籍并不是指一个人的出生地或成长地,也不是父母的出生地和成长地,而是宗族所在地,也就是常说的祖籍。社会学家费孝通说传统中国是乡土社会,一大特点是人员流动性小。在乡土社会中,土地和血缘往往是绑定的,宗族在固定的土地上繁衍生息,只有人口膨胀或者天灾人祸的时候才有部分人离开故土。
而乡土社会的另一个特点是血缘关组成了一个人的大部分关系网。一个人可能离开故土几十年,有朝一日回到老家依然能轻易的重拾关系网。在现代社会也有不少数代之前离乡的人回祖籍寻祖。
寄籍就是一个人长期生活居住的地方。一个人在寄籍地生活久了自然会形成复杂的社会关系,一旦于当地为官,难免同地方势力勾结。无论祖籍、寄籍,都是籍贯省。
知道了大清的地域回避制度之后就不难理解乾隆皇帝为什么对张廷泰的籍贯问题发怒了,张廷泰既然能够说一口流利的绍兴话,自然是幼年时期在绍兴生活过许多年。无论如何都同典制中的寄籍情况相去不远,这就违反了地域回避制度。而除张廷泰外,可能还有更多地方官违反回避制度。按照《大清会典》,违反回避制度最轻也要降级任用。张廷泰只是平调异地,可能是张廷泰确实在绍兴居住时间不长,但更可能的是六品及以下官员的回避制度已经快要废弛,张廷泰没有隐瞒籍贯,重责他有点说不过去。他只能怪自己运气不好,充当了乾隆整顿基层的导火索。
亲族回避
在清朝,一个候补官员能不能就任职缺,除了要离自己的籍贯地五百里之外,还要看上司里有没有自己的同族,这就是亲族回避。
清会典中载,康熙三年题准外任官员现在上司中有系同族者皆令回避。宗族系统庞杂,许多宗族在数代繁衍之后会发展出许多分支,如果一概而论,亲族回避很难实现。于是康熙十年又下令,五服之外,籍贯不同,散居于不同省府的同族可以免于回避。
回避制度,特别是回避制度中的地域回避制度几乎贯穿了中国封建社会始终,远远比另一项伟大发明制要长。回避制度避免了基层政权同地方势力勾结,有利于皇权对地方实现控制。
但回避制度也有缺陷,由于中国幅员辽阔,各地文化和经济差异巨大,异地赴任的地方官人生地不熟,如何施政只能凭衙门胥吏协助。《》葫芦僧判断葫芦案一节详细描写了这种地方官赴任之初耳聋眼瞎的情况。如果没有门子的帮助,如何断得清冯薛两家的葫芦案?而一旦地方官摸清底细后,又马上要到任离职。代表国家权力的地方官无法有效、合理施政,反过来会限制地方文化和经济发展。
七年,为了防止地方胥吏胡作非为,朝廷下令“凡江苏、安徽、湖北、湖南、陕西、甘肃诸处,府州县以下官员得本省之缺,不在本籍巡抚统辖之内者,不必令其回避。其相隔在五百里之内者,仍照隔省回避之例,一体遵行。”
说来说去,回避制度的诞生源于皇权专制的需要,在权力自上而下授予的情况下十分必要,哪怕回避制度对地方行政和社会发展造成阻碍,也只能在大框架下微调,而绝无废除的可能。至于乾隆四十二年那个倒霉的通判张廷泰,史书上再无记载,如果不是沾了地域回避的边,他或许也能官运亨通名留清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