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变更卫片历史之最(全面实现临时用地上图入
新京报讯(记者张建林)日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全面实现临时用地上图入库、加快存量临时用地信息补录、做好临时用地政策衔接,进一步加强临时用地监督与管理。
据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主要负责人介绍,目前临时用地监管主要存在临时用地审批数据与国土变更调查、卫片执法检查数据衔接缺失;存量临时用地使用监管责任不到位;现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颁布前后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临时用地使用期限衔接不畅;油气钻井及配套设施等能源基础设施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临时用地期满后续利用等政策尚不明确;临时用地审批信息与监管落实不够等问题。
《通知》要求在农用地或未利用地上的临时用地,全面实现临时用地上图入库。市、县在临时用地经依法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将临时用地信息上图入库。严格临时用地信息认定,规定临时用地日常监管和土地卫片执法、自然资源督察、国土变更调查等工作中涉及临时用地的,以系统信息为基本依据。对于没有上图入库或经核查不属于临时用地的,不予认可为临时用地。经依法批准的国有或集体建设用地上临时使用土地的,不纳入上图入库范围。
如何界定上图入库的临时用地范围?该负责人指出,《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临时用地审批地类和填报范围,规定上图入库的临时用地范围是在农用地或未利用地上的临时用地,经依法批准的国有或集体建设用地上临时使用土地的,不纳入上图入库范围。
为了掌握存量临时用地使用复垦情况,《通知》要求加快存量临时用地信息补录。以2021年年度变更调查认定的临时用地图斑为底数,由地方根据目前临时用地状况分类研究处置,该上图入库的及时补充上图入库。属于本《通知》下发前已完成复垦且验收合格的,不再补录信息;属于目前仍在规定的使用期内使用或复垦期限内未复垦的,地方按规定填报信息;属于超出规定使用期限仍在使用或未复垦的,补录信息后,由地方督促限期整改,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复垦义务;属于实际已经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的,不再补录信息,由地方纳入违法用地进行处理。
现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颁布前,地方根据原法律规定已经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临时用地,大部分即将期满或已经期满。这类问题该如何解决?
该负责人提出,对于使用期限已超过2年又确需继续使用的,《通知》明确在不改变用地位置、不扩大用地规模的条件下,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继续使用,但总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四年。,进一步明确能源基础设施临时用地期限,油气探采合一开发涉及的钻井及配套设施依据2号文件审批的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不超过四年。,严格油气企业在勘探结束转入开采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办理要求,明确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的,按违法用地处理。
为了减少资源浪费,合理使用临时用地并严格保护耕地,《通知》提出对于占用耕地以外其他地类的临时用地,在规定使用期限内,在不改变用途和范围的前提下,经临时用地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确定给其他建设作为临时用地使用,但必须确保土地复垦义务履行到位。为了减轻企业资金压力,《通知》还明确提出在确保临时用地土地复垦落实的前提下,地方可以探索使用银行保函预存土地复垦费用。
该负责人也表示,临时用地监管要强化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任,自然资源部将加强临时用地日常监督抽查,对于问题突出的省份公开通报。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李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