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之最电影解说(全程无尿点!今年这版“沉默

热点事件 2023-08-24 08:31www.nygn.cn今日热点事件


还记得去年最高分国剧吧。

沉默的真相》。

简单说,就是一个法学人的同盟——

年轻检察江阳。

法学院教授转行律师的张超。

刑警朱伟。

可悲的是,一群以法律为职业的人,却不能选择以法律的方式解决问题——

江阳自杀,张超戴罪,朱伟共谋被判刑......

法律的齿轮要运转,必须以理想主义者的热作为润滑剂吗?

今年,有一群法学人回归。

豆瓣8.7。

全程不敢倍速,需要极高的注意力,中间好几次暂停看字幕。

一不小心放空,就要倒放重来。

好像在看司法考试题。

但它绝不冰冷,相反,让法律有了更贴近人的温度——

至上之法

로스쿨

主角有且只有以下四种身份

警察、检察、法学教授、法学学生。

用这些人,反映出韩国法律的现状和前沿。

先从法学院开始。

徐炳柱教授,担任主讲的模拟法庭课期间。

在自己的办公室离奇亡。

于是他的,马上被搬上课堂。

思考题谁的嫌疑最大?

同学们一讨论,觉得有两个人最可疑。

杨宗勋。

他具备犯罪动机当年受贿案的起诉失败,他一直耿耿于怀。

而且含有冰的杯子上发现他的指纹,者的手里也握有其头发。

对了,这人也是法学院的教授,题目就是他出的。

第二大嫌疑人,则是徐炳柱教授的外甥韩俊辉。

者生前曾与其发生肢体冲突,并跌下楼梯致使头部受到损伤。

加上因为受贿案的影响,韩俊辉与一向崇拜的舅舅关系破裂。

正好,他也是法学院的学生。

好家伙,别的罪案片都是出去探案。

你们这群法律人自给自足,内循环起来了。

以往的罪案片强调悬疑。

而《至上之法》,重在以案件揭露法律问题。

韩俊辉的室友认定他就是凶手,理由他调包了者的眼镜。

但他忽略了。

眼镜是在韩俊辉宿舍床垫下。

但这能说明一定是他有意调包的吗?

学生们大多先入为主,从而忽略了事实。

这就关系到一个问题——

严谨。

正如杨宗勋在课上说的

预测,对法律界人士来说是致命的

再一个问题——

界限。

我们都认为,正义是绝对的,非黑即白。

但实际呢?

看一个案件“坏父母网站”起诉案。

某网站,专门搜集判决书,公布那些不支付孩子抚养费、威胁到子女生存权的“坏父母”。

结果是,被以妨害名誉罪告上法庭。

争议点在于,这些父母被判决是事实。

公布这些事实,算妨害名誉吗?

今天我们的网络上也有很多这样的呼声——

曝光这些人渣!

毫不保留地公布这些人的信息,让社会看清他们的面目,是许多人理解的正义。

但《至上之法》又让我们看到事情的另一面

陈检察因“嫌疑事实公开罪”遭到起诉。

负责命案的陈检察,将“杨宗勋因不满徐检察长受贿将其杀害”这一未确认的犯罪可能性,泄露给媒体。

媒体一番轰炸,民众群情激愤。

杨宗勋很快被新闻无故冠上“法学院杀人魔”的称号。

而这不是陈检察第一次泄露嫌疑事实。

徐志浩的父亲早年间经营一家玩具公司。

有媒体发布消息,徐志浩父亲公司生产的玩具存在致物质。

一时间,所有的舆论报导、网路热搜都在抗议示威,要求玩具公司进行处罚并赔偿。

没多久,玩具公司就在负面消息中倒闭。

徐志浩的父亲也绝望自焚。

但的调查结果显示该玩具公司产品并不存在致风险。

看到了吧。

公布与不公布,什么应该公布,不是可以一刀切的。

界限在哪呢?

法律终究是一个复杂而专业的问题,民众朴素的情绪,很可能与法律背道而驰。

由此又延伸出一个问题——如何处理法律与民意的关系?

比起揭晓最终答案。

《至上之法》是一次次引导你,诘问,反思——

你以为的对,就是对的吗?

除了这些非常经典的法律问题,《至上之法》还和现实同频呼应。

“案”。

法学院学生全艺瑟与高议员儿子高永昶为情侣关系。

相恋期间,全艺瑟多次遭受高永昶暴力殴打。

为了替父亲扳倒杨宗勋,高永昶以上传性关系威胁全艺瑟作伪证。

全艺瑟拒绝后,高永昶气急败坏。

扬言要把发给全韩国人民观看。

争中,全艺瑟将男友推倒在地,致其重伤。

高议员将全艺瑟告上法庭。

争论的点有两个

一是聊天记录中,全艺瑟并没有斥责男友,也没有要求男友删除,反而以一种撒娇的语气回复;

二是全艺瑟前后陈述的反复无常,最初表示怕被报复不敢报案,后期改口是因为爱情。

这些,都让全艺瑟成了前后矛盾的“不完美受害者”。

这个案件,很难不让人联想到具荷拉事件。

当年,具荷拉明明是性暴力和不雅的受害者。

但因为中间的三度求和举动,被韩国网友认定为心虚、坏女孩,于是大面积对其进行声讨和网暴。

后期虽然真相大白。

但多次司和舆论风波后,具荷拉早已身心重创。

2019年,被发现于首尔住处自杀身亡。

她赢得了司。

却没有赢得法庭之外的审判。

“李满浩性侵案”。

该案件同样选材于韩国真实发生的“素媛案”。

现实中,绑架并性侵8岁幼女的赵斗淳,利用“酒后断片”的理由成功减刑。

最终仅仅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

出狱前,研究人员对其心理评估结果为再犯可能性高。

但即便如此,他仍可以每月申领最高约7000元人民币的贫困补助。

剧中,李满浩同样在徐炳柱检察长的指导下。

受审时一再强调自己喝醉酒,什么都不记得。

当时的主审金法,对徐检察长的行为颇为不满。

但碍于法律规定,也只能承认李满浩“心理障碍”的减刑认定。

这个案子的争论点在于

“心神障碍”这样的减刑条文,究竟是良性条款,还是罪恶温床?

一道法律的条文,却是大众心里,怎么也迈不过去的一个坎。

再看。

早在开篇的韩国大学法学院课堂。

教授杨宗勋就讲述过这样一起案例。

金哲洙和情妇李英星相恋期间,曾拍摄一段性关系。

在李英星提出分手后,金哲洙用手机对着屏幕,录制了这段。

并发给李英老公,被起诉。

一审二审宣判金哲洙有罪。

但最高法院最终却以无罪结案。

为啥?

根据性暴力处罚法第14条第1项

使用相机擅摄他人身体,或散该拍摄物的人,处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千万韩元的罚款。

这个案子最大的争论点就在“身体”二字。

拍摄了身体才算有罪。

那拍摄裸露身体的手机,算不算“身体”呢?

就如最高法院的判决,传手机的翻录,不算触犯该条法律。

这合理吗?

一个判决,可能在大众的心里,画出很多很多问号。

到底什么才是对的?

杨宗勋没有说。

通过案件,他要告诉学生的事——

与其努力理解,不如去质疑

因为质疑,法律才能逐渐完善。

比如我国备受争议的有关未成年人保护律法。

2020年12月26日,原《刑法》中规定的“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

确认更改为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意味着12-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再是刑法中的“特殊免责人群”。

可以说,是法律适应社会发展的一次相对进步。

也是法律在听从民众质疑声后的调整和完善。

但,为什么是相对?

举个例子。

2013年,重庆市10岁女孩李某抱走电梯里的婴儿,在电梯内对其持续殴打5分钟后,将其从25楼扔下,致使婴儿重伤。

这个案子,哪怕放到现在。

李某仍然会因为未满12周岁不予刑事立案侦查。

所以,法律的道路永远没有尽头。

它永远在往前走。

我们所能做的,就是铺陈一条相对正确的轨道。

杨宗勋在法学院一直个外号,叫“杨格拉底”。

原因是他总是以一种令人室息的“连环提问”方式教学。

逼迫学生去对每一起案件背后的判决进行思辨。

针对刑法,提出质疑,思考问题,观点。

而这不免让人想起《与恶》里,王律师的一番话

你们根本就没有机会去了解

他们背后到底发生什么事情

难道把这些人全部抓起来

把他们都杀了

这个社会会变得更好吗

归根结底

质疑,是为了律法发展。

问题,是为了未来没有律法问题。

观点,是避免重蹈过去的司法漏洞。

只有这样,所生存的社会才能无限拉近,每一个人与正义的距离。

本文来自网络

编辑助理天水围的罐头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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