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世界之最(香港廉政公署:是让香港成为世

世界之最 2023-08-19 22:05www.nygn.cn世界之最大全

香港为何会成为世界上最廉洁的政府,除了政府治理制度的完善之外,最核心的就是有一支强力的监察队伍,这便是廉政公署

香港廉政公署不同于大陆的检察院,虽然大陆检察院也是监察部门,检察院还是当地党委的下属,导致了检察院无法做到有效监察,会受到各种各样的制约,而廉政公署是一个独立性非常强势的部门,监察机制完善,廉政公署反腐制度设计非得值得大陆学习借鉴。

廉政公署的职员并不隶属政府公务员架构,其首长廉政专员直接向政府最高首长负责,也仅仅向他负责,实际上,如果政府最高长官贪腐,廉政公署照样有权利侦查逮捕。并依据《香港基本法》第57条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全权独立处理一切反贪工作。为有效揭发、调查和打击贪污,廉署获以下三条法例赋予特别权力,分别是《廉政公署条例》、《防止贿赂条例》及《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 。其调查对象初期限为公务员,继而扩展至公共事业机构,进而包括所有私人机构 。

香港廉政公署办公大楼

廉政公署成立以来,一直以执法、预防及教育等三管齐下的方法打击贪污,致力维护香港公平正义、安定繁荣,并获得香港政府及广大市民的广泛支持,也致令香港成为全球最廉洁的地方之一 。

香港人的共识是“廉政公署是香港社会发展的基石”。正如廉政公署的宣传所说“香港的优势在于有你和廉政公署。”“你”是香港社会的每一个人,“廉政公署”是香港廉政公署的缩写。“你们”廉洁自律、积极参与反贪,加上廉署“无所畏惧、不偏不倚、无私无私”,共同构成香港的竞争优势,即廉洁、高效、透明的政府运作机制和营商环境。对于一个社会来说,建立反腐败机构并不困难。难点在于如何从制度的深度到具体操作,构建一个强大而可持续的反腐公信力。

香港廉政公署办公大楼

在廉政公署成立之前,香港是一个贪污盛行的社会。廉政公署成立几年后,香港已成为世界上最廉洁的地区之一。在一系列有关民意调查中,香港市民对廉政公署的信心一直维持在90%左右,对廉政公署工作的支持率超过99%。

廉政公署成立后,香港的反贪工作赢得世界各地的广泛赞誉。截至2010年,香港的经济自由度排名已连续16年居世界首位。《华尔街日报》和美国传统基金会认为,主要因素是香港有一个廉洁的政府。

贪污授受相悦,是一种非常隐蔽的罪行,要进行调查并在法院内把犯案者定罪是非常困难的事。,廉署获以下三条法例赋予广泛调查权力,以打击贪污。它们分别是《廉政公署条例》、《防止贿赂条例》及《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

《廉政公署条例》主要是赋予廉署执法权,例如:

1.逮捕、扣留和批准保释的权力

2.搜查与检取证物的权力

3.处理在调查贪污过程中揭发的其他罪行

廉政公署之所以有着强势监察的公信力,最重要的还是得益于廉署“四大独立”和“四大要素”


四大"独立"

廉署的独立性是其获得成功的制度性原因。这种独立性,具体可概括为四个方面,即机构独立、人事独立、财政独立和办案独立。

●1.机构独立,指廉署不隶属于任何一个政府部门,其最高官员"廉政专员"由香港最高行政长官直接任命;

●2.人事独立,即廉署专员有完全的人事权,署内职员采用聘用制,不是公务员,不受公务员叙用委员会管辖;

●3.财政独立,指廉署经费由香港最高行政首长批准后在政府预算中单列拨付,不受其他政府部门节制;

●4.办案独立,指廉署有《廉政公署条例》《防止贿赂条例》《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等赋予的独立调查权,包括搜查、扣押、拘捕、审讯等,必要时亦可使用武力,而抗拒或妨碍调查者则属违法。

上述四个独立性,使廉署从体制及运行上切断了与可能形成掣肘的各部门的联系,从而令反贪肃贪"一查到底"成为可能。

香港廉政公署是一个建立在三权分立、法治、民主监督社会的独立行政机构,并依赖司法中立以及自身的行政独立而存在。与中国内地的反贪污贿赂局中的内设政党思想机构的模式、法院三权合作的执法方针性质大相径庭,不能比较,不能用"类似内地的反贪污贿赂局"来形容ICAC


四大要素

1.法治基石

腐败仅靠法治不能遏制贪腐蔓延。资料显示,香港早在1948年便仿效英国颁布了《防止贪污条例》,加重了对贪污腐败的处罚,但香港的贪污现象不仅没有改善,反而变本加厉。


2.独立于行政

廉署成立之前,负责香港反贪的机构为"反贪污室",隶属于香港警队。而香港警队在当时可算是贪腐情况最严重的部门之一,由其下属机构负责反贪,其成效可想而知。


3.高层的反贪决心十分关键

麦理浩是历任港督中比较注意缓和社会矛盾的一位。他在葛柏案引起全社会公愤的1973年,任命高级副按察司百里渠爵士成立调查委员,彻查葛柏脱逃的原因并检讨反贪工作。依据国际反贪机构"透明国际"的观点,反腐败的改革只有在高层领导人持之以恒的推动下,才能克服利益集团的抵制与官僚习性。


4.对腐败"零容忍"的社会氛围至关重要

香港廉署的成功,除上述三方面因素外,更重要的是,它诞生于香港经济起飞、中产阶层人数倍增、社会各方已对贪腐到了难以容忍的社会阶段。

廉署作为一个反贪调查机构,其自身的清廉除了依靠"以身作则"的个人自律外,必须有良好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加以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讲,廉署的独立性又只能是相对的。

法例赋予廉署广泛的调查权力,故需设有完备的监察与制衡机制,防止权力被滥用。此机制主要包括:


1、廉政专员的任命

这是行政长官对廉署的直接监督,并需定期向特区行政会议汇报廉署工作;


2、四个谘询委员会的委任

四个委员会分别为"1.贪污问题咨询委员会、2.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3.防止贪污咨询委员会、4.社区关系市民咨询委员会"但为避免廉署工作受政府掣肘,上述四会委员多由特首委任的社会贤达和专业人士组成,主席均由非政府官员担任(非官守的委员出任主席);


3、贪污问题谘询委员会

性质:独立非官方组织,委员会负责监察廉政公署的整体工作方针及在政策上提供意见。

职权范围:就香港的贪污问题向廉政专员提供意见

1.监察廉政公署在执行职务、人手编制及行政事务上的政策。

2.就廉政专员根据《廉政公署条例》第8⑵条所考虑采取的行动提供意见。

3.听取廉政专员报告廉署对属员所采取的纪律处分。

4.审核廉政公署每年的开支预算。

5.在廉政公署年报呈交行政长官前予以审阅。

6.每年向行政长官提交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7.有需要时,向行政长官反映委员会所关注有关廉署运作或所面对的任何问题。


4、审查贪污举报谘询委员会

性质:独立非官方组织,审议廉署每宗案件,少至100元,多至几亿的案件都要经过该会审议,非经该会同意廉署不得停止调查。可以随时向廉署作个别质询。委员会负责监察廉政公署的调查工作。

职权范围 :委员会负责监察廉政公署的调查工作。

1.听取廉政专员报告廉署接获的所有贪污举报及廉署如何处理这些举报。

2.听取廉政专员报告所有历时超过一年或需要动用大量资源的调查个案之进展。

3.廉政专员须尽早向委员会报告由其授权进行搜查的次数及理由,并解释急需进行搜查的原因。

4.听取廉政专员报告疑犯获廉署保释超过六个月的所有个案。

5.听取廉政专员报告廉署已完成调查的个案;并就律政司决定不予检控或警戒的案件,建议应采取的行动。6.听取廉政专员报告在廉署管辖范围内所作检控的结果及其后的上诉结果。

7.就廉署管辖范围内进行调查所得到的资料,向廉政专员建议那些资料应送交有关部门、公共机构、其他机构或个别人士;或在特殊情况下,如有关资料于委员会开会前因有需要而经已递交,则委员会在其后会议中,须就该行动进行审议。

8.就廉政专员向委员会提出的其他事项,或主动就任何事项提供意见。

9.向行政长官反映任何值得关注的执行处运作或该委员会所面对的任何问题。

10.向行政长官提交年报,内容须向公众发表。


5、防止贪污谘询委员会

性质:独立非官方组织,主要监督防止贪污处

职权范围 :委员会负责向廉政公署建议防贪研究的优先次序及审阅所有完成的防贪研究报告。

1.听取及要求廉政公署报告有关政府部门、公共机构及私营机构在工作常规及程序上可能助长贪污的地方,并向廉政专员建议应予以审查的项目及审查的先后次序。

2.研究根据审查结果而作出的各项建议,并就进一步行动向廉政专员提供意见。

3.监察根据该谘询委员会的意见而作出的建议如何实施。


6、社区关系市民谘询委员会

性质:独立非官方组织,主要监督社区关系处

职权范围 :委员会负责向廉政公署建议推行倡廉教育及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廉政工作的策略。

1.向廉政专员建议如何争取公众支持打击贪污及如何教育公众认识贪污的害处。

2.听取及要求廉政公署社区关系处报告为达致上述目标而进行的工作。

3.监察公众对廉署工作的反应以及对贪污所持的一般态度。


7、行政长官/行政会议

廉政公署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廉政专员亦定期向行政会议汇报。


8、立法会监督

立法会有权赋予或撤销廉政公署的权力,并要求廉政专员出席立法会会议,也有权要求廉政专员就其政策及经费问题接受议员质询。


9、独立检控权

廉署有广泛的调查权但没有检控权,所调查案件是否提交法庭,须由对行政长官负责的律政司长决定。

调查后检控与否属于律政司司长的权力。调查和检控权分立,可以确保不会单以廉政公署的判断而作检控决定,防止滥权。


10、司法监督

司法独立可确保廉政公署不会越轨。在司法监督下,廉政公署行使某些权力前,必须事先获得法庭的准许。,廉政公署会谨慎研究法官就调查工作所提出的意见或批评,并检讨执法程序,确保权力不被滥用。


11、传媒-公众监督

透过传媒监察,不断加强廉政公署对公众的问责性。


12、廉政公署事宜投诉委员会

廉政公署事宜投诉委员会独立运作,监察及覆检所有涉及廉署及廉署人员的非刑事投诉,以及监察针对廉署的职务投诉。委员会成员由行政长官委任,主席由行政会议成员出任,其他委员包括行政会议及立法会成员和社会贤达。


13、内部监察

廉政公署要求职员恪守最高的诚信水平。廉署自成立以来已设有一个内部调查及监察单位,名为L组。专责调查监督廉署工作人员,以确保自身清廉高效。廉政公署人员如被指称涉及贪污或相关的刑事罪行,L组会进行调查。L组总部并不在廉署总部大楼,至于他们那里,有些什么职员,就连在职的廉署人员都不知道。

香港并非"高薪养廉",而是"零度容忍"。

谈及香港廉署队伍的高效廉洁,内地不少人会将之归因于"高薪养廉",调研中本刊记者发现,这一说法并不确切。因为廉署职员薪水只比同级别公务员高10%左右。

更重要的是,相关资料表明,在没有任何法律和纪律要求的情况下,廉署职员中没有人投资股票,这在有80%的人投资股市的金融中心香港,多少有点不可思议。廉署对此的回答是,廉署人员在工作中经常要接触到与股价变化有关的信息,如某公司财务状况等,如果他们参与股票投资,其所拥有的这些信息可能会发生作用,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是不公平的。

廉署这种近乎苛刻的"严于律己"和不知疲倦的高效工作,使其在最近一年的公众调查中,获得了超过99%的被调查者支持。

廉政专员汤显明强调,反贪的关键不是"严惩重判",而是做到"逢贪必被抓"。在他看来"死刑并不能阻吓贪污犯罪的发生,因为只要有高利润在,杀头的生意总会有人做;而'逢贪必被抓'则属那种肯定赔本的买卖,不会有人做",所以,反贪机构的关键是要做到,对腐败"零度容忍"。

廉记咖啡,是指由廉政公署所提供的咖啡,通常意指廉政公署调查,例如"请饮廉记咖啡",便是指请接受廉政公署调查。

事缘港英政府时期,廉政公署成立不久,当时从英国聘请了一批英国的资深警务人员,由于文化关系,他们邀请证人或可能被检控人进行调查时,总会请问他们会否喝杯咖啡(如:Do you ant coffee?)。而渐渐地廉记咖啡亦远近驰名,成为接受廉政公署调查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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