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十大杰出律师(不止江平,这些教授也是全国
“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是中国法学会人才计划两个品牌之一,是为表彰80岁以上,为中国法学作出杰出贡献、为中国法治作出突出贡献的老一辈法学家。一路走来,他们与法同行,参与和见证了新中国法治的发展。另一个人才计划品牌是同样备受关注的“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目前为止,“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一共评选了两届,共35名法学家。继上期文章《法治见证者,他们是全国资深法学家!》之后,我们从第一届名单中选取了部分资深法学家,跟着趣怪网小编一起来认识一下这几位德高望重的法学家吧。
江平✦
江平,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有民法学界的“法学泰斗”、“中国法学界的良心”之称。1948年至1949年就读于燕京大学新闻系。1951年入莫斯科大学法律系,1956年毕业回国进入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任教。1983年至1990年历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校长。曾任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1988年至1992年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2001年10月12日,被授予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称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江平教授被收入英国剑桥世界名人录并被收入中国多种版本的著名学者、著名法学家名录。
提起江平教授的法学生涯,不得不提到其留学苏联的经历。1951年,为了培养新中国自己的优秀法律人才,建立和完善“新法”,教育部准备挑选人员到苏留学。按江平教授自己的说法,因为他上过大学,外语很好,还算聪明,所以成功入选。在这之前,江平在燕京大学新闻系学习。“新闻像我的性格一样奔放激情,而法律却似乎像冰山那样生硬、冷酷。在我的脑海里,那像是由一条条僵化、难懂的法律条文筑起的高墙等待我去攀援。”虽然法律并非是江平教授最初所热爱的事业,但由于是国家的安排与需要,江平教授还是 “抱着崇高的使命感去学”。凭借着刻苦与努力,江平教授最终以全优的成绩从莫斯科大学毕业。
而此后,江平教授的法学研究中也常常体现出他苏联学习时的印记。其中,罗马法对江平教授影响极深,这影响到了他的学术结构和学术渊源。在苏联时,江平教授曾省吃俭用买过一本俄语版的罗马法教科书。此后,受中苏关系恶化等政治因素影响,许多他珍藏的俄文书籍都被处理,但这本罗马法教科书被他有意保留。后来,江平教授更是以这本罗马法教科书为蓝本,写成了自己的第一本学术著作《罗马法概论》。,在苏联基层法院和苏联国家公断处的实习、听赫鲁晓夫反斯大林的秘密报告以及游历伏尔加河的经历都使江平的眼界得以开阔。
对私法精神的提倡是江平教授法学生涯中另一个重要的标签。20世纪80年代,江平开设了罗马法课程,主要介绍罗马法的私法。江平曾言“我认为在中国提倡私法的精神,要比公法更重要。因为中国社会长期以来缺乏私法精神,缺乏尊重私权的精神”。正是基于对历史的反思,江平教授身体力行,倡导、推动着私法理念在中国法治建设中的发展。在参与《民法通则
“计划指导的原则”、“按劳分配的原则”等,是民法公法化、民法国家化的体现。》起草时,一直存在着公私之争。长期以来,而在《民法通则》中,则摒弃了这些传统的原则,而代之以“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它确立了现代民法的核心原则,中国民法第一次恢复了它的“私法”性质。这其中,离不开江平教授和其他支持私法精神的学者的大力推动。
江平先生的法学人生,无论在教书育人还是传播法治思想上都有着显著的成就。作为老师,他培养出来赵旭东、王涌、龙卫球等如今法学界的优秀学者、教授。在法治实践上,江平教授一直保持对法治事件的关注,并通过撰写文章不断发声湖北大学生孙志刚在广东务工,后在收容所被殴打致死,江平教授激烈抨击收容遣送制度;重庆李庄案,已经81岁的江平顶着巨大的压力,加入李庄案法律顾问团,为捍卫中国律师制度和律师合法权益而发声……从江平教授身上,我们看到一代法律人对法治精神的坚守。
李放✦
李放,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1945年参加工作,1948年考入东北科学院(现吉林大学)教育系,后转入法律系。1951年被选送北京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读研究生,1953年归校后长期执教于吉林大学。历任法律系教研室主任,系副主任、法学所所长、法理学教授、硕士生导师。1989-1990年曾在日本关西学院大学法学部从事法学交流活动并研究当代日本法。被选为中国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中国国际法学会第一届理事等。2012年被中国法学会评为“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2018年荣获“吉林大学法学学科终身成就奖”。
李放教授是新中国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的重要奠基人之一,中国法学理论学科的重要开拓人之一,更是吉林大学法学学科的重要缔造者。李放教授的研究领域广泛,涉及法理学、比较法学、国际法学等多个领域。在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执教生涯中,李放教授始终如一地以一种教育工作者应有的责任心、法学人应有的社会责任感默默耕耘。他严谨的治学态度、无私奉献的精神、淡泊名利的人生态度为当代法学人树立了榜样。
在科研方面,李放教授著作等身。著有《法学原理》、《法学基础理论纲要》、《经济法基础知识》等著作。主编《法学基础理论》、《法学概论》、《法学知识讲座》、《法学问题集解》、《比较法教程》等书籍。另著有《逻辑浅说》与文学作品《海外风情》。主编工具书有《中华实用法学大词典》、《经济法学词典》、《经济法手册》。还曾参与撰稿《经济法概论》、王铁崖教授主编的《国际法》、赵承壁主编的《国际经济法全书》等。李放教授学术研究的涉及面之广、学识之丰富,令人叹为观止。曾经的在日交流经历,奠定了李放教授的日本法基础,此后他主持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当代日本法研究》一书的撰稿工作。
在学术研究上,作为新中国早期从事法学研究的李放教授曾与他的恩师马起先生一起,编写了吉林大学法律系第一部自己编写的法学教科书。当时国内的法学教材还是以前苏联的为主。作为青年教师的李放教授在人大法律系参加培训时,上课的都是前苏联的专家。当时李放教授不太赞同苏联专家讲的国家法权理论,“我对专家说,你讲的可以说大部分都是国家法,是属于政治学范畴,你讲的关于‘法’的内容太少,对法学研究起不到基础作用,是否可以把国家学说和‘法’分开讲,重点讲一讲‘法’呢?”专家当时却说“这是机会主义,是反动的”。后来,马起先生带领李放教授等一批青年教师利用一年的时间根据中国的法律实践编写中国自己的法学讲义,构建法学教育新体系。此后,更是在全国范围内被推广,编写属于中国法学自己的教学大纲与教材。
在教书育人上,李放老师受到了诸多学生的赞誉。吉林大学法律系七三级的学生,曾在祝贺李放教授九十寿辰时,深切地提起在许多同学每月只有13.5元伙食费的困境时期,李放老师常常邀请学生到家里聚餐。在一切食物都要凭票供应的艰难时期,为同学们提供了东北的美食,让同学们至今印象深刻。,李放教授对于学生的发展也十分关切。当时,李放老师有一位品学兼优但家境贫寒的学生,为了该学生的就业,李放老师还写了推荐信亲自推荐,对学生的关爱之情溢于言表。
李步云✦
李步云,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兼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湖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广州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中宣部、司法部“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成员。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顾问、比较法学研究会顾问。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57年入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1962年本科毕业,1965年研究生毕业。1967年2月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李步云教授是当代中国最早倡导并系统论证依法治国与保障人权的学者,是我国法学界泰斗、“法治三老”之一。
李步云教授1933年出生于革命家庭,其父李洛骇在1926年入党,是娄星区最早的共产党员之一。受到父亲的影响,少年时李教授就开始从事地下工作,参与组建党的外围组织湖南经世学会娄底分会,秘密印刷和传播毛主席的《新民主主义论》等文章。在新中国成立前夕,李步云教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朝鲜战争爆发后,李步云教授主动请缨,奔赴朝鲜参加抗美援朝,是第一批入朝作战的中国人民志愿军成员。其间曾受重伤,荣立三等功和小功各一次。1954年转业到江苏太仓县人民政府水利局工作,之后进入北京大学法律系读本科,毕业后在北京大学师从著名法学家张友渔先生继续攻读研究生,系张友渔先生开门弟子。1965年研究生毕业留北京大学任教。之后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
在推动法学学科的建设与发展上,李步云教授对于湖南大学法学院而言,贡献是奠基性的,他是湖南大学法学院恢复以来法学学科发展的奠基人。在湖南大学工作期间,李步云教授亲自推动将湖南大学的法学二级学科硕士点由原来的一个点发展到九个点,先后促成胡旭晟、王全兴、杜刚健等法学名家的引进。李步云教授的学生曾表示,“先生对于湖南大学法学院的贡献,正如韩德培之于武汉大学法学院、江平之于中国政法大学”。在李步云教授的推动下,湖南大学法学学科建设在当时如火如荼。之后,李步云教授前往广州大学工作,推动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遴选为广东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之后更成为第一批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广州大学法学学科也在李步云先生的推动下获得第一个法学二级学科硕士点——法学理论硕士点,2010年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
李步云教授也是我国最先对依法治国理念进行系统性论述的学者。1979年,李步云与其他两位学者合作撰写了题为《论以法治国》的长篇论文,在法学界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在我国实行“以法治国”方针,并从观念更新与制度变革两个方面对“以法治国”作了系统论证。作为知名人权学家,李步云先生也是最早倡导罪犯人权保障的学者。1979年,李步云教授曾与一位学者在《人民日报》发表《论我国罪犯的法律地位》一文。该文提出“罪犯也是我国公民,也有公民资格”“人身权利也是罪犯的一项重要权利”“罪犯不仅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人身权利,而且还应享有广泛的经济、文化与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权利”。这在学界、实务界乃至政界引起极大震动,对之后人权思想的传播与人权保障的制度建设起了重要推动作用。
李步云教授主编了教育部第一本《人权法学》教材。2005年,李步云教授主编的新中国成立以来教育部第一本国家级规划教材《人权法学》由高等教育出版社正式出版。该教材在学界被誉为人权法学教材中的“红皮书”,并被全国开设人权法学课程的高等学校普遍采用。2000年以来,李步云先生更是先后在湖南大学、广州大学、东南大学、广东财经大学为法学专业学生开设人权法学课程,而且面向各专业学生开设人权选修课程。还设立了“李步云法学奖”,表彰为人权与法治研究作出过杰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李步云教授为我国法治建设事业所做的贡献可见一斑。
张晋藩✦
张晋藩,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名誉院长。张晋藩教授出生于九一八事变的前一年,是新中国法学界最早一批的博士生导师,奠定了中国法律史学的基本理论和学科框架。1983年被评为中国法制史学博士生导师,1988年被评为国家重点学科法制史学带头人,1991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曾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中国法制史研究所所长,198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一届特约法学评议组成员,1983年第二届法学评议组正式成员。
张晋藩教授长期从事中国法制史学研究与教学工作,被誉为当代中国法律史学的开拓者和奠基人。主编《中国法制通史》《中华大典·法律典》《中国少数民族法史通览》等,出版《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中华法制文明史》《中国宪法史》《中国监察法制史》等,发表论文340余篇,获国家和省部级各类奖20余项,多部论著被译成英、日、韩等文字出版。其主编的《中国法制通史》多卷本,被西方同仁誉为“中国的查士丁尼法典”。
张晋藩教授与法律史学的结缘,可以追溯到他的少年期间。张晋藩祖籍山东省黄县(现山东省龙口市),祖辈兄弟五人,三爷曾参加科举考试,在会试中名列榜首。父辈时家道中落,但父亲虽读书不多,却颇受家学渊源的影响,几乎无一日不读书。张晋藩小时候最大的乐趣就是听父亲讲历史故事。小学期间,张晋藩已遍览了《三国演义》《水浒传》《隋唐演义》等历史小说。新中国成立前,张晋藩在大学读文学。文史不分家,他对历史的爱好依然如故。1950年,他被分配至中国人民大学读中国法制史专业研究生,虽然当时这个法学研究方向还比较冷僻,但张晋藩教授却感到投己所好,十分惬意。
1979年以前,世界上曾召开过三次中国法制史国际研讨会,但都没有邀请中国大陆的学者参加。张晋藩教授对此十分遗憾。之后,在中国法律史学会成立时,张晋藩提出编写《中国法制史》多卷本专著的设想。张晋藩教授在大会上表示“外国学者热心研究中国法制史是值得欢迎的,对他们的成果应予重视。,我们自己更应感到肩上担子的分量,激起奋发图强的雄心。”、“如果我们只满足于前人的成果,甚至让我们的后代向外国学者学习中国法制史,那岂不是一种罪过!编写出中国法制史多卷本,是时代的需要,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正是出于这份责任感,张晋藩教授任总主编、集中了当时国内中国法律史学界几乎所有学术力量参加的《中国法制通史》,历时19年,终于在1998年出版。全书500余万字,被誉为“法律史学的世纪之作”。
张晋藩教授对法律史学的投入与热爱,赢得了诸多荣誉和认可。他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新中国最早的法学博士生导师之一;1988年被评为国家重点学科法制史学的带头人;1991年被国务院授予具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称号;招收了第一届法律史学博士生、博士留学生、论文博士生;创建了第一个法律史学国家级重点学科研究中心。虽然荣誉等身,但张晋藩教授始终保持着谦逊的态度。他曾说“如果说法律史是一座宏伟的殿堂,那么我正凝望着这座殿堂的门楣载欣载奔。”
这些资深法学家荣誉等身的背后,也有着曲折的人生经历。挫折没有让他们消沉,反而磨练了他们的心智。他们在学术领域不断探索,在课堂之上教书育人,是各个领域的领航者,见证了中国法治的建设与发展,为我国的法治建设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薪火相传,继往开来。对这些资深法学家敬仰之余,也期待未来有更多像他们一样潜心研究、孜孜以求的法学学者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