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灭亡后还有十万的犯人 他们都是被怎么处理

考古发现 2025-03-31 08:36www.nygn.cn考古学家

对于清朝灭亡后大牢里的犯人们,趣怪网小编今天为大家带来深入了解。让我们回溯到那个历史的转折点,即1912年2月12日,溥仪宣布退位,存在了长达268年的清朝正式落幕。

在那动荡的时代,各地的清朝衙门纷纷摘下旧招牌,换上了革命党的门头,机关开始运转。令人惊讶的是,大牢中的犯人们并未如大家想象的那样全体逃脱。因为清朝的灭亡过程相当平稳,很快就过渡到了民国时期,原有的大牢依然有人管理,那些犯人们一个也逃不掉。

那么,这些犯人在改朝换代后,他们的命运如何呢?不同的犯人因其罪名和背景不同,命运各异。有的得到了减刑或赦免,有的则继续关押。

革命党人们大多因清朝末年的罪己诏而得到释放。如曾经刺杀摄政王的汪精卫,在清朝灭亡前的一年多就已被释放。等到袁世凯掌权后,大牢里剩下的革命党人也全部获得了自由。

而那些犯下放火等重罪的人,新自然不会轻易放过。但为了营造法治社会,他们会对这些罪犯重新量刑,对部分罪行较轻的犯人给予减刑,而死刑犯则会转为无期监禁。他们并没有获得释放。

至于那些因小偷小盗等轻微罪行入狱的人,以及那些冤假错案的受害者,在清朝灭亡后得到了重获自由的机会。袁世凯作为大总统,为了得到百姓的拥护,对这些犯人实施了赦免。部分未能获得赦免的犯人,只需缴纳保释金,也有机会获得减刑或赎身。

1913年袁世凯还推行了全新的《监狱准则》,建立了假释制度。符合条件的罪犯可以获得假释出狱的机会。贾万和成为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位被获准假释的犯人,他在监狱表现良好,因而获准在1913年假释。其他在监狱表现良好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犯人也可以提前释放。

清朝灭亡后,除了极少数的大奸大恶之人,大部分的罪犯都得到了减刑或释放的机会。历史的这一刻,无疑为他们带来了新生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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