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吉尼斯记录最快拔刀(济南“路怒司机”一审
去年,在山东财经大学的门口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案件。车主张永春因超车斗气,竟然拔刀相向,导致超车司机张某及其姐夫王某受伤。其中,张某因伤势过重不幸身亡,而王某则身受重伤。这一案件的详细经过,曾在本报的庭审直击栏目中详细报道。
日前,这起案件终于有了判决结果。4日,张永春因故意罪被判处刑并缓期两年执行,同时被限制减刑。当家属听到这一判决结果时,在法庭上失声痛哭。
据济南中院的通报,去年4月6日晚,张永春驾驶自己的吉利轿车在章丘市工业二路上行驶。当行驶至一个交叉口时,张某驾驶的本田轿车加速超过了张永春。张永春认为张某和王某在超车过程中有意逼靠他,于是驾车追赶。在行驶至文博路交叉口南侧时,张永春将张某驾驶的轿车逼停,并下车与张某发生冲突,持刀捅刺张某的胸部和小腿部。王某上前质问张永春并与之厮打,张永春又持刀捅刺王某的背部和肩部。最终,张某因心脏破裂大量失亡,王某则身受重伤。
作案后,张永春逃到了弟弟的家中。经过亲属的规劝,张永春同意投案。他与公安人员电话联系,并在家里等候。次日凌晨2时许,公安人员将张永春带走。
法院审理认为,张永春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罪。他持刀捅刺被害人的要害部位,明显具有放任被害人亡的故意。对于辩护人称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辩护意见,法院不予采纳。张永春犯罪手段恶劣,后果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鉴于本案是由民间矛盾激化引发,且张永春有自首情节,法院决定对张永春判处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
这一判决结果正义而公正,既严厉惩处了犯罪行为,又体现了法律的宽严相济。对于这起令人痛心的案件,我们也应该深刻反思,道路行车中应该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避免因为一时的斗气而引发无法挽回的悲剧。